派遣(招用)员工的函
发布时间:2017-07-25浏览 494 次
派遣(招用)员工的函
南充市昊天华裔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:
因工作需要,请你公司派遣(推荐、组织招考)员工**名到我单位工作,并按下列第*、*条办理:
1、员工月应发工资**元,单位承担住房公积金**元(2016年最低为166元),管理费100元,单位承担的社保缴费按实际结算(2016年最低为660.13元;补充医保全年为260元)。
2、每月包干经费**元,请你公司依法依规确定员工待遇。
上述费用按月季结算,请按实际到账金额出具发票。若遇社保、公积金、最低工资等刚性政策而上涨,由我单位补足差额。
3、请你公司面向社会招考,并组织报名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和考察等(或面试、考察由我单位组织)。
4、请你公司直接推荐人选,由我单位面谈、试用。
附:招工表
岗位 | 学历 | 专业 | 年龄 | 性别 | 备注 |
文员 | 高中及以上 大专及以上 | 不限 | 20-40岁(**者适当放宽) | 不限 | 具有(资质、经历、条件)。月薪**元,五险一金。 |
联系人及电话:**
(公章)
2017年*月*日
(供客户参考使用,建议修改描红之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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